序(2/2)
从小到大我深知不要在夜晚做决定这个道理吃,但是,就在那一晚,我决定要离开家,去一个浪漫的城市,找到那一份属于我的爱情。我立时与父母商议,谁知,他们的态度很强烈,反对我想要出远门的想法,并且更甚,用斩断生活用度阻止我的离开。
不过,这些都不是最主要的问题,在我长时间在健身房运动之下,我慢慢从小白成为了教练,还有平时在各个杂志编辑部兼职,攒下了一笔不小的私房钱。最麻烦的,是父母当场坦白的一件事——他们给我订下过一门娃娃亲,对方是一家家具公司执行总监的儿子。更巧的是,那是我几位健身会员中最奇怪的一位。在一次跟随合作约谈时见过一面,这位直接越过所有需要妥谈的款项,大手一挥签下了自己的大名——张一丁。虽然第一印象已经以粗心大意不负责任的败家子敲定了,接下来的事情却更出乎意料。想起来就生气,这哥们好像我在哪里他就跟到哪里,只要我出去了家门,就一定能见到他。不过现在,这一切都能解释得通了,原来是想在我这刷个熟脸,以免之后太尴尬。
我听到这儿,马上噤声,与父母说——
“我知道了。”
便走回房间。本来家里面积挺大的,这幢楼每层就是一户,蛮大的空间。从客厅到我房间,五十米的路,我走的像五百米一样,因为我甚至能在回房间的路上感受到父母对我虎视眈眈的眼神,怎么形容呢······如芒在背。我回了房间,思考了一会儿,一边想,一边睡了过去。
作者有话要说:文章的序言比较短小,算是一个背景交代。希望大家能喜欢,不喜欢能给一些可以让我参考的建议。谢谢各位读者来阅读啦比心ovo~